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3********8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2民初9900号 |
案号 |
(2022)皖1222执5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彬借原告王洪儒本金60万元、利息自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被告杨彬于2021年11月15日前付清;二、双方当面言明,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7530元,由被告杨彬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