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则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02********1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704民初119号 |
案号 |
(2022)粤1704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40212602131】。一、要求被执行人关则龙现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6228360031876387)透支款本金9900.50元(本金计至2020年12月22日),利息5558.28元,违约金581.94元,手续费27元,超限费282.54元(利息、违约金、手续费、超限费计至2013年5月27日),合计16350.26元及支付从2013年5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准货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二、要求被执行人关则龙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