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沭阳金泰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13********0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323民初5804号
案号
(2022)苏1323执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邱光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阚学涛各项90967.25元;二、被告颜志刚、沭阳金泰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阚学涛191330.97元;三、驳回原告阚学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2元,鉴定费用38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472元,由被告颜志刚、沭阳金泰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600元、被告邱光军负担187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立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2581057055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沭阳县沭城镇十字社区龙汪风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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