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21********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104民初7826号
案号
(2022)冀0104执2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2434.68元及利息、滞纳费(自2020年8月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再扣除已支付的滞纳费0.58元)案件受理费409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045元由被告刘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3-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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