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2********1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2民初4069号 |
案号 |
(2022)冀0102执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确认解除原告杨杰与被告白婧于2017年9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被告白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杰自2020年10月起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止的租金(至2021年9月租金为122,900元,自2021年10月起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止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及水费486.39元。三、驳回原告杨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4元,由被告白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