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锦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3********1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03民初66号 |
案号 |
(2022)桂0603执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锦友自愿偿还原告黄元庆借款本金及律师费6,500元;二、上述款项分期履行,于2020年4月30日偿还第一期1,000元,剩余部分由被告陈锦友于每月30日前偿还每期800元,直至上述欠款还清;三、如果被告陈锦友按期履行则不计算利息,否则原告黄元庆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的总额一并申请执行,并以未履行部分总额为基数,自2019年1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上述欠款还清。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黄元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