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玉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4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4491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玉龙欠王有全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21年2月2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从2020年7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80元,减半收取计1290元,由被告赵玉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