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0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民终194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恢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被告刘涛于判决生效后20内退还原告吴磊退伙款5万元及并支付工资1.7万元,共计6.7万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2日至还清之时止的利息(按6.7万元、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吴磊对被告天水南恭雀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吴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被告刘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