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6********2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723民初1275号 |
案号 |
(2022)湘0723执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李东、陈梦婷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高雅装修工程款270000元;二、李东、陈梦婷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高雅逾期付款利息109831.63元(已从2017年1月1日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此后利息另行计算)及从2020年11月1日起以计息工程款238764.43元中实际尚欠数额为基数按月利息1分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驳回高雅的其它诉讼请求。四、高雅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李东装修工程修复款31235.57元;五、驳回李东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6500元,减半收取3250元,由李东、陈梦婷负担3200元,高雅负担5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32元,由李东负担750元,高雅负担2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