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陶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3********2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2)湘0381刑初14号
案号
(2022)湘0381执2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吴陶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与原刑罚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前罪在判决执行以前从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6月6日先行羁押一个月三日折抵刑期一个月三日,前罪自2020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已服刑一年五个月四日,共计折抵刑期一年六个月七日。刑期即从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人彭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于2021年10月26日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责令被告人吴陶勇退赔被害人赵银辉经济损失二万零五百二十四元,含被告人彭博自愿退赔三千六百元在内。(其余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1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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