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国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03********2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891民初1577号 |
案号 |
(2022)粤0891执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国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97000元和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2月5日起按照2014年11月5日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的4倍计至2015年5月5日;自2015年5月6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2020年8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已支付的利息5000元从中扣减)给原告张玉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