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长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4********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23民初3635号
案号
(2022)皖1323执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长军欠原告张连前工资款17926元,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8963元,剩余欠款于2022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吕长军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张连前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4元,被告吕长军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3-0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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