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长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3民初3635号 |
案号 |
(2022)皖1323执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长军欠原告张连前工资款17926元,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8963元,剩余欠款于2022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被告吕长军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张连前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4元,被告吕长军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