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壮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3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民终2148号
案号
(2022)皖1322执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赵后壮负担2150元,孙壮志负担215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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