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建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2********2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1民初13064号 |
案号 |
(2022)皖1221执11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建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金良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63000元;二、驳回原告李金良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23元,由被告曹建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