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0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1民初7843号 |
案号 |
(2022)皖1221执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霄鹏于2021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强借款40000元,余款60000元于2021年12月30前清偿完毕(逾期不付,剩余债务自动到期)。二、原告张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徐霄鹏负担(已由徐霄鹏当庭微信转给张强,张强预交的诉讼费本院不再退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