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思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5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2211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思斌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高旭死亡赔偿金11万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0元,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250元,由被告吴思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