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甄三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4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565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3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甄三成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加气块货款310603元;二、如被告甄三成于2021年10月30日前未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项,则被告甄三成支付原告天水辰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2万元。案件受理费6000元,减半收取计3000元,由被告甄三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