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4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3879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军欠原告赵小强36000元,被告王军于2021年11月30日前归还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的16000元;二、如被告王军未按上述协议如约还款,则原告赵小强可就未归还部分申请执行,并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至本金还清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350元,由被告王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