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勇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802********86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025民初1317号 |
案号 |
(2022)湘1025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1年11月12日,被告崔勇繁、郴州志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雷衍法租金67000元,违约金2579元;二、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告崔勇繁、郴州志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每月的2日前支付原告雷衍法租金5000元,剩余租金和违约金于2022年12月1日前还清;三、2021年12月1日起以后的违约金以租金67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四、如被告崔勇繁、郴州志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则原告雷衍法有权就剩余租金和违约金向临武县人民法院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