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双惠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53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706民初3423号 |
案号 |
(2019)苏0706执5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连云港双惠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连云港诚信铸造厂货款187887.05元及利息(以187887.05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连云港诚信铸造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58元,由连云港双惠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连云港诚信铸造厂已预交,连云港双惠机械有限公司在支付款项时一并给付连云港诚信铸造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20-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怀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795360463H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工业园区祖平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