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市佳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77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23民初10145号 |
案号 |
(2019)苏1323执2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泗阳县梦泽商贸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泗阳县三联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874097.05元及利息(利息以874097.05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二、被告张猛、郭靖、尤西利、张敏、陈伏超、周波、宋雷鸣、张杰、胡维松、魏玉高、李臣孝、宿迁市佳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额25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泗阳县梦泽商贸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佰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990元,减半收取7995元,由被告泗阳县梦泽商贸行、张猛、郭靖、尤西利、张敏、陈伏超、周波、宋雷鸣、张杰、胡维松、魏玉高、李臣孝、宿迁市佳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6-06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宗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3567784862D |
登记机关 |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阳县八集乡集南村(魏来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