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阜南县强胜航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49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5民初7299号
案号
(2020)皖1225执14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阜南县强胜航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罗益斌污水处理补贴款35700元,返还保险公司退回的保险费15560元,合计51260元;二、驳回原告罗益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0元,由被告安徽阜南县强胜航运有限公司负担540元,原告罗益斌负担1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同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5774963388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阜南县鹿城镇地城南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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