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1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528民初370号 |
案号 |
(2020)冀0528执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李振波偿还原告宁晋县玉锋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 000 000元及2018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16日的利息72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付清;二、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张进广、张军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 560元,由李振波、河北韩一电缆有限公司、张进广、张军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进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6740179472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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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