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捷立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7449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1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泰兴市捷立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泰兴市明递电子有限公司租金560000元及利息(其中180000元、190000元、190000元分别自2016年7月1日、2017年2月1日、2017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7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71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泰兴市捷立服饰有限公司负担。-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钱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069476664J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