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翰达实木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2571号 |
案号 |
(2020)冀0133执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河北翰达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向原告杨进刚支付工资款4200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健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3585439229R |
登记机关 |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赵县王西章工业区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