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市龙河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1民初3799号
案号
(2020)皖0521执1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鞍山市龙河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刘红卫工程款246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9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马鞍山市龙河建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09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甘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7330116045
登记机关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当涂县太白镇新风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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