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市康源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02民初7545号 |
案号 |
(2020)冀0102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闫允璋于判决书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谈南路支行借款本金57万元、利息1857.65元及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款项全部还清日止的利息等(按合同约定计算);二、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谈南路支行对被告闫允璋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王彩芳、石家庄市康源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9519元、保全费337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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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闫允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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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