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125********5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3125民初117号
案号
(2020)湘3125执2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胡晓芳、胡江所欠原告瞿琴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定义2020年2月15日前还清(利息按月息2分自2018年10月11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300元,依法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胡晓芳、胡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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