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5********5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3125民初117号 |
案号 |
(2020)湘3125执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晓芳、胡江所欠原告瞿琴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定义2020年2月15日前还清(利息按月息2分自2018年10月11日起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300元,依法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胡晓芳、胡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