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邑县弘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6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27民初136号 |
案号 |
(2020)冀0127执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王俊丽、高邑县弘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卢强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率以年24%计算,自2016年12月6日始,至执行完毕止)。上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文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27336116891W |
登记机关 |
高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107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南1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