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华厦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民终2497号 |
案号 |
(2020)苏1202执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18)苏1202民初661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二、变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18)苏1202民初661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江苏华厦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高春华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6479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916元,由江苏华厦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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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才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2750512945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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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吴洲北路2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