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1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22刑初36号
案号
(2020)皖1322执7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赵洋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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