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桂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3********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刑初24号 |
案号 |
(2020)皖1322执7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桂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29年3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人陈桂兵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二十一万四千元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具体为返还宋世荣21.4万元;汪德乾40万元;潘国庆、张浩25万元;马相虎5万元;黄仁刚、舒大忠5万元;陈坤祥10万元;钱小旦15万元;李恒超20万元;单开锦25万元;葛传文40万元;王云奇1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