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桂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03********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22刑初24号
案号
(2020)皖1322执7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桂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29年3月2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人陈桂兵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二十一万四千元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具体为返还宋世荣21.4万元;汪德乾40万元;潘国庆、张浩25万元;马相虎5万元;黄仁刚、舒大忠5万元;陈坤祥10万元;钱小旦15万元;李恒超20万元;单开锦25万元;葛传文40万元;王云奇1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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