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新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02********1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6民终931号
案号
(2020)皖0621执10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2018)皖0621民初52116号民事判决;二、刘建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朱美丽股权转让款200万元及相应利息,金凡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朱美丽股权转让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利息分别以刘建林、金凡品各自应给付的股权转让款为基数,均从2013年5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三、罗新平对本判决第二项确认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朱美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6731元,由朱美丽负担4415元,金凡品、刘建林、张守辉、李勇、罗新平共同负担323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731元,由金凡品、刘建林、张守辉、李勇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