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信明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4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421民初1011号 |
案号 |
(2020)皖0421执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信明利尚欠原告赵磊借款本金92000元及违约金64400元,合计156400元。被告信明利于2018年12月31日偿还3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50000元,余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完毕,原告赵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信明利不按上述约定时间还款,原告赵磊可就被告信明利所欠余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信明利须向原告赵磊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案件受理费3700元,减半收取1850元,由被告信明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