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04********0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226民初426号
案号
(2020)皖1226执恢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查封被申请人(被告)王志于、史磊、童明星名下银行存款85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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