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兴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0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321民初3147号
案号
(2020)皖0321执9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兴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计算,从2017年9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顾绍萍、何兴高、汪侠、陈明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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