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11********5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802民初1609号
案号
(2020)皖0802执恢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业经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承福、王平尚欠原告潘功敏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借数利息,该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4年10月2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日止。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100万元,由被告分期偿还:2017年5月31日前偿还3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20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30万元,2018年12月31日时偿还2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