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2********06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22民初942号
案号
(2020)皖0322执1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莉、周学刚于2020年4月10日前返还原告王清源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18年3月23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33%计算至借款偿清时止)。二、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各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王莉、周学刚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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