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2********1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相民一再初字第00003号 |
案号 |
(2015)相执字第00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彭凯于本判决生效20日内,赔偿赵凤华本金50万元及利息;淮北市鑫源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祝体乾负连带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3-12 |
发布时间 |
2015-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