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海联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283执3187号 |
案号 |
(2020)苏1203执3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燕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永龙借款600万元,支付自2012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利率按月息2%计算。二、被告泰州市海联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易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4480元(原告已缴纳),由被告丁燕飞、被告泰州市海联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易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连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3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房叶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远东大道南侧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