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平县雄生彩瓷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122民初1100号 |
案号 |
(2020)粤5122执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责令被执行人饶平县雄生彩瓷厂、刘楚期返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新深实业有限公司剩余合同定金20000元,律师代理费6000元及翻译费800元,责令被执行人饶平县雄生彩瓷厂、刘楚期赔偿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达新深实业有限公司一万美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楚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22751079194G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饶平县三饶镇南联村鲤鱼墩(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