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凤县杰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9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330民初274号 |
案号 |
(2020)陕0330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陕0330民初274号:一、由被告凤县杰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付清原告凤县岩湾隆泰石墨矿石墨款1212294.3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从2018年11月25日计算至2019年5月18日止)。二、驳回原告凤县岩湾隆泰石墨矿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84元,减半收取11792元,由被告凤县杰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志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3066799527X7 |
登记机关 |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柏家坪(银母寺矿家属楼1栋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