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惠宇玻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3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连商初字第0116号 |
案号 |
(2017)苏0706执39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苏荣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2596.9万元及利息、罚息(其中861.9万元从2013年2月21日到2013年7月1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8.528%计算,从2013年7月2日到2013年10月31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8.528%加收50%的罚息计算;1037万元从2013年3月21日到2013年7月1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1.808%,从2013年7月2日到2013年10月31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1.808%加收50%的罚息计算;350万元从2013年1月5日到2013年10月31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90%并加收50%的罚息计算;本金348万元从2013年1月5日到2013年10月31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90%并加收50%罚息计算);二、如江苏荣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第一项履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徐会娟用于抵押的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绿园南路99号奥林匹克公园壹号小区4号楼4-03号商铺、4-04号商铺、4-05号商铺、4-06-2号商铺、4-07号商铺(丘号分别为02331094-99、02331094-100、02331094-101、 02331094-102-1、02331094-103)在登记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江苏惠宇玻璃有限公司、连云港惠尔佳门窗幕墙有限公司、连云港和顺塑料有限公司对江苏荣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9-28 |
发布时间 |
2018-07-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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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树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0666350744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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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工贸园迎宾大道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