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48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4民初4529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湘、李文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肖微借款本金240 000元,并支付截止2019年11月30日的利息1920元,2019年12月1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付,息随本清;二、原告肖微对登记在被告李文涛名下、房产证编号为:湘(2018)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03242号的房屋合法处置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肖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759元,由被告刘湘、李文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