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9004********9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91民初668号 |
案号 |
(2020)湘0691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柳江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徐磊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8月3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徐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偿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00元,由徐磊负担300元,柳江负担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