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4********4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24民初6875号 |
案号 |
(2020)湘0124执10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曾峰尚欠原告丁爱良借款本金70 000元,被告曾峰自愿于2019年6月2日前偿还35 000元,余款35 000元于2019年9月2日前还清;如被告曾峰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相应还款义务,则原告丁爱良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所有借款,并以70 000元的剩余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1月2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二、原告丁爱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0元,减半收取880元,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19年9月2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