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宣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7********00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127民初324号 |
案号 |
(2019)湘1127执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蓝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朱宣勇从2019年4月底至2020年3月底,每月归还原告白云本金50 000元,合计600 000元;二、由被告朱宣勇归还原告白云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利息50 000元;2019年5月31日前归还利息11 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利息10 000元;2019年7月31日前归还利息9000元;2019年8月31日前归还利息8000元;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利息7000元;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利息6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利息5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利息4000元;2020年1月31日前归还利息3000元;2020年2月29日归还利息2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归还利息1000元,合计116 000元;三、如被告朱宣勇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上述本金及利息提前申请执行;四、被告朱宣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0 800元,依法减半收取5400元,由被告朱宣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蓝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