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金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8********73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528民初1309号
案号
(2020)湘0528执3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伍金保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舒华平欠款110 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本案受理费2 500元减半收取1 250元,由舒华平负担250元,伍金保负担1 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3-17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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