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粮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4********3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224民初432号 |
案号 |
(2020)湘0224执恢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包粮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狄鑫偿还欠款本金200 000元及按年息6%支付自2018年2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利息。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65元,由被告包粮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