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晏华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2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4民初3480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7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晏华伍偿还原告邹序洲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从2018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的逾期利息2695元,合计72695元;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息随本清;2、驳回原告邹序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02元,由原告邹序洲负担166元,被告晏华伍负担163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